" 你對寵物的認識,還只停留在貓貓狗狗嗎,那你就 OUT 了!"" 這些都是人工繁育的寵物,人人可養(yǎng)!"…… 近年來," 異寵 "" 爬蟲 " 等詞語逐漸走進更多公眾視野,滿足了一部分青年群體追求另類、獵奇的心理。記者搜索發(fā)現,在某個社交平臺上,一大批寵物博主將目光投向了蜘蛛、蜥蜴、蛇、蜈蚣等一些 " 神奇動物 "。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份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以下簡稱 " 海淀法院 ")審理的一起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一審判決書,引發(fā)各界廣泛關注。判決書顯示,2018 年 6 月 20 日及 7 月 1 日,陜西渭南 21 歲女孩小依(化名)通過二手閑置交易平臺,先后兩次購買了國家野生保護動物銀環(huán)蛇,隨后被其咬傷,不幸去世。小依父母將賣家、網購平臺和快遞公司等訴至法院,要求賠償醫(yī)療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 150 萬余元等。
海淀法院審理后認定,賣家、網購平臺和快遞公司等被告的行為,與小依遭受損害后果之間均存在事實上的因果關系,一審判定,小依對自己遭受的銀環(huán)蛇咬傷致死損害后果承擔主要責任,6 個被告承擔次要責任,共計賠償約 33.69 萬元。其中銀環(huán)蛇賣方 3 人賠償約 25.27 萬元、網購平臺賠償約 3.37 萬元、兩家快遞公司賠償約 5.05 萬元。
女孩網購毒蛇被咬致死,反映了多個責任方的哪些問題?購買和飼養(yǎng) " 異寵 " 是否合法,將面臨哪些法律風險?如何加強源頭管理,多方合力用制度規(guī)范監(jiān)管 " 異寵 " 市場,避免 " 異寵 " 行業(yè)成為 " 灰色地帶 "…… 圍繞這些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中青報 · 中青網記者進行了采訪。
購買飼養(yǎng)野生動物當寵物觸及法律紅線
海淀法院一審判決書顯示,2018 年 7 月 9 日傍晚 6 時 53 分,小依的母親 " 接到娃的電話,說她被蛇咬了 ",這是小依簽收第二只銀環(huán)蛇的第四天,因操作不當,她的左手食指被銀環(huán)蛇咬傷,被咬后,她外出購買創(chuàng)可貼藥品。
得知女兒被蛇咬傷,母親將小依送往醫(yī)院急診。因病情不清楚,院方先做了相關檢查。21 時 37 分,小依出現全身皮膚青紫、發(fā)紺、發(fā)涼,自主心跳減弱、無自主呼吸等癥狀,后經評估為腦死亡。
7 月 15 日,依靠呼吸機維持了最后兩天生命,小依在家中去世。小依的母親回憶說:" 女兒最近幾年熱衷飼養(yǎng)小狗、小鳥、小兔等寵物,曾想開寵物店,但我們考慮她沒有經驗就拒絕了,她還擺過一周的地攤賣寵物。"
中青報 · 中青網記者查閱相關規(guī)定后了解到,銀環(huán)蛇是一種毒蛇,毒性很強,分布于我國安徽、浙江、廣東、廣西等地,被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地野生動物名錄》,屬于 " 三有 " 保護野生動物、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律師任戰(zhàn)敏分析說,銷售者出售野生保護動物,而且沒有取得合法來源證明,違反了野生動物保護法、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屬于違法行為,小依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銷售者提示危險性后,仍然購買,這種行為是她遭受損害的原因之一。
" 網絡交易平臺和運輸公司在買賣過程中,也起到了不可忽視的作用。" 任戰(zhàn)敏認為,網絡交易平臺對其平臺上的網絡交易負有審查、管理等義務,但平臺未對明顯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交易鏈接進行審查,對損害結果的發(fā)生具有過錯。此外,涉案快遞公司未對包裹進行驗視及安檢,違法包裝郵寄違禁品,導致銀環(huán)蛇被寄出,對于損害結果的發(fā)生同樣起到了重要作用,難辭其咎。
" 涉案三方當事人各自實施了違法行為、連環(huán)配合,造成了嚴重后果,其行為相結合共同侵犯了小依的生命權,應當對她的死亡后果承擔相應責任。" 任戰(zhàn)敏說。
" 養(yǎng)寵有底線,守法是關鍵。" 他提醒,非法收購、運輸和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要承擔刑事責任,個人也不得隨便購買、飼養(yǎng)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不是所有動物都能當作寵物
今年 7 月 6 日,南京市民范先生拎著一只裝有毒蛇的盒子來到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洪武路派出所求助," 我實在不知道怎么處理這條蛇 "。玻璃盒子內,一條長約一米的劇毒舟山眼鏡蛇盤踞在假山上,讓人不寒而栗。
范先生稱,這條舟山眼鏡蛇是他 13 歲的兒子以 360 元的價格從網上購買,打算當 " 寵物 " 養(yǎng)。目前,蛇已被送到南京市紅山森林動物園野生動物救助中心。
20 歲的大三學生王澤(化名)是一名新手爬寵愛好者。今年 5 月,在朋友的 " 種草 " 下,他花費 400 元購買了一只豹紋守宮(蜥蜴類寵物),王澤告訴記者,入門門檻低是他決定飼養(yǎng) " 異寵 " 的主要原因," 相比于動輒上千元的寵物貓狗,爬寵的價格低,且不黏人、愛干凈,很安靜,喂養(yǎng)起來省心 "。
隨著人們對 " 異寵 " 的興趣越來越高," 異寵 " 交易已經形成一條產業(yè)鏈,買家與賣家之間出現了不少代理中介。任戰(zhàn)敏分析認為,目前市場上,隨意定價、貨不對板的現象時有出現,主要由于交易市場規(guī)范不到位,存在 " 灰色地帶 "。" 只有對‘異寵’交易進行全面、深入的規(guī)范和管理,交易內容合法、價格透明,才能從源頭上解決‘異寵’交易市場的亂象。"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孟強注意到,由于 " 異寵 " 市場規(guī)模較小,目前暫未形成較為公開透明的交易價格和交易環(huán)節(jié),難以 " 貨比三家 " 多方詢價,增加了消費者主動維權的難度,因此更容易出現交易環(huán)節(jié)中的欺詐現象。
在孟強看來," 異寵 " 市場以及交易環(huán)節(jié)的規(guī)范,需要各相關部門共同努力。執(zhí)法部門應當加強執(zhí)法,對市場上出現的禁止交易的 " 異寵 " 種類進行檢查,查處涉及相關主體的違法犯罪現象;電子商務平臺應當加強對商鋪交易行為的監(jiān)管,完善投訴渠道,為消費者維權提供便利途徑;物流行業(yè)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要求,不得違法提供活動物物流運輸服務,避免造成動物死亡或者傷害他人的后果。
任戰(zhàn)敏同時提醒消費者," 在交易市場購買稀奇動物時,一定要向賣家索取相應的合法來源證明文件資料、進出口證明材料、動物檢驗檢疫材料等。" 對于私下交易或者網上郵寄交易,要格外小心,不是什么動物都能作為寵物,切勿輕信 " 朋友圈 " 里的寵物交易。
飼養(yǎng) " 異寵 " 背后的風險亟待重視
近日,在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qū)埔頂小區(qū)景觀池內,一條身長近半米,牙齒鋒利的鱷雀鱔讓居民的心懸了起來。
埔頂小區(qū)居民說," 起初景觀池里有不少觀賞魚,大的足足有四五斤重 ",可近來大家發(fā)現池里的魚越來越少,甚至部分魚身上出現傷痕。經調查發(fā)現,小區(qū)景觀池內竟然有一條被稱為 " 水中殺手 " 的鱷雀鱔。大家紛紛猜測,這條鱷雀鱔是有人棄養(yǎng)后,放生在景觀池。
據媒體報道,今年七八月間,北京、河南、湖南、廣西、江蘇、青海、寧夏、云南、山東等多地,先后報告發(fā)現鱷雀鱔。
" 棄養(yǎng)寵物,無視法律、丟了文明。" 任戰(zhàn)敏表示,棄養(yǎng)寵物并非私事,因為寵物尤其是 " 異寵 " 一旦成為無主狀態(tài),就會給他人和社會帶來困擾,影響市容、傳播疾病、驚嚇他人。
孟強解釋說,寵物的生命健康應當得到尊重和保護,飼養(yǎng)人不得始亂終棄、不負責任。同時根據民法典相關規(guī)定,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原飼養(yǎng)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任戰(zhàn)敏建議,相關部門要盡快對處于 " 灰色地帶 " 的 " 異寵 " 進行物種風險評估和管理,加大對花鳥魚蟲市場等交易場所的監(jiān)督檢查力度,同時對寵物交易相關的網絡平臺、論壇、貼吧等,進行有效監(jiān)管,進一步規(guī)范交易市場、規(guī)避非法買賣 " 異寵 " 行為帶來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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